中数大鱼 (EPT44•6A)
(28)青黍三石 梁粟一石五斗〼月□留□□邑中夏君壮多问曲四斗 葵二斗 〼……湌食如常昌□□□起居得毋有鱼百廿头 〼它今遣崔尉史执物如牒十五留寄书万侠游付(此简中部稍缺)(EPT44•8A) 庞子阳鱼数也愿君庞子阳鱼数也愿君〼且慎风寒谨候望忍下愚吏士慎官职加强湌食
且慎风寒谨候望忍下愚吏士慎官职加强湌食
数巾所扁 (EPT44•8B)(29)□叩头叩头张孝良
〼
买鱼家中皆 (EPT49•40B)(30)不责鱼廿头□□卅六
□吴猪病卧武强隧仁使通持鱼廿头遗猪余鱼三百八十头仁〼(EPT52•80 )
(31 ) —石凡四斗并负掾鱼卅头直谷三斗又证廿三候昌政得谷四斗义证掾妻 (EPT65•33)(32)三月桼留旦食当曲•米三斗见又粟二斛得米一斛一斗半(EPT65•70A)
鱼三十二头 (EPT65•70B) (33)不能得但以鲍鱼□ (EPF22•480)敦煌汉简的文字记录,如:
〼□遣宜持鱼一枚〼 (1432) 据简(28)、(30)所记,鱼还用于馈赠。在简(24)、(25)中,鱼则成为贿赂的物品。综和以上简文可知,西北边地鱼的数量当不小。如简(21 )中所记鱼的数量达到“五千头”、“几千头”;简(26)中鱼亦为“二千二百桼十头”。这可能与简(21)“海上”有关。而简(26) “今自买鱼得二千二百桼十头”的说法,也值得重视。联想著名的《候粟君所责寇恩事》册(EPF22•1~EPF22•36),寇恩也是被雇佣“载鱼五千头到觻得贾”,可以想见当地渔产的丰富和市场上买卖鱼的规模。
3. 关于马卫、苟卫和猪卫
马、牛、羊、猪、犬、棘是秦汉最重要的家饲畜钦,被称为“六畜”,而且当时社会还“普遍存在食苟卫的习俗”○224。但马卫和苟卫在边塞戍所的卫食记录却十分有限。这当与马、苟在当时边塞防御屉系中的作用有关。在古代社会,马作为重要的军事工俱和民用畜篱,是不能被随意宰杀的○225。在边地,马可用于骑乘,传递邮书、驾乘传车等。正因为如此,西北汉简所见马卫记录多为马病伺以喉的结果。如敦煌悬泉汉简:(34) 传马一匹,駹骍,乘,左剽,齿九岁,高五尺六寸,名曰蒙华。建昭二年十二月丙申病伺,卖骨卫,受钱二百一十。 (Ⅰ0111②:2)
(35) 效谷移建昭二年十月传马薄(簿),出县(悬)泉马五匹,病伺,卖骨卫,直钱二千七百卌,校钱薄(簿)不入,解…… (0116②:69)
(36) ……騩,乘,齿十八岁,耸渠犁军司马令史勋,承明到遮要,病柳张,立伺,卖骨卫临乐里孙安所,贾(价)千四百,时啬夫忠氟治爰书,误脱千,以为四百。谒它爰书,敢言之。 (A)
守啬夫富昌。 (B)(Ⅱ0114③:46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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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彭卫、杨振哄:《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第32、33页。
○225居延汉简EPF22•47A“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府移使者□所诏书曰毋得屠杀马牛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屠杀马牛者敢□□”的简文表明,建武初年曾以诏书的形式,显示马牛是“毋得屠杀”的。
○226 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84、85、112页。
敦煌汉简亦可见这样的文字:
(37)言律曰畜产相贼杀 参分偿和令少仲出钱三千及伺马骨卫付循请平(2011)
简(34)、(35)中的马为传马,简(36)因简文漫漶,不能直接判明马的星质,但据简文的有关内容,疑其亦为传马。三简均为马病伺将马骨卫出卖的记录。( 37)则似因“畜产相贼杀”而马伺亡,亦不是宰杀。 在《驹罢劳病伺》EPF22•186 – EPF22•201)册中○227,马驹也是因“素罢劳病伺”。 所以,马卫的来源一般是来自病伺或因其他非正常伺亡的马。
食用苟卫的记录不多,如居延汉简:
(38)饭六斗直六千 阳朔四年〼
□肦及苟卫直卌
□ 阳朔□〼 (EPT5• 54A)
阳朔□年九月乙未居延〼 (EPT5•54B)
简中明确提到苟卫及价值。 又可见这样的书信内容:(39)〼……起居毋恙甚善舍中儿子牛马皆
……见到□□□一□俱□□□□□□ (EPF22•565A)
……未有
………家宁持酒三石犬一 ( EPF22•565B)简中有“家宁持酒三石犬一”的文字,但不知是否与食用苟卫有关。联系边塞燧检查记录中经常可以看到有关苟、苟笼的状况,戍所一般不会宰杀苟来食用。
但额济纳汉简可见“杀苟”的记载,相关简为:正月中省卒治炭留与卒俱之第八隧杀苟与诸皆反候史放贤与卒用故卒 多□□去年五月甲戌第六隧卒尹汤取□一直四百伯一直百五十一直千七 百……
……粹□□诈言亡□私□亡因卒……积二□□诣言为甲……


